2015年4月17日 星期五

商標訴訟:『女人我最大』之兩岸爭奪戰,台灣旗開得勝

大概沒有女人不知道台灣的女性美妝節目『女人我最大』吧!

由一向走在流行尖端的資深綜藝主持人藍心湄主持,以介紹女性美妝為主題,看似一般,卻創造了鉅額收益的商業模式。

其實,『女人我最大』最早的節目型態是討論兩性議題,但收視率平平,後來轉型為美妝節目後,在節目上由一些達人老師介紹專業領域的美容美妝知識,像是牛爾、Kevin、Tony、Lulu等,不僅創下收視的佳績,贏得廣告的收入,更有龐大的置入性收益、海外授權、產品銷售分紅等等,連帶達人老師們也荷包滿滿,其所創造特殊商業模式及經濟規模,是有目共睹的,也示範了電視節目的收益來源,不見得侷限在廣告收入而已。

然而享受盛名之餘,該節目卻遲未在大陸註冊商標,後來卻遭大陸業者搶註於期刊雜誌類的發行。

以現在台灣綜藝節目在大陸地區的廣泛收視,該節目剛開播時,大陸地區民眾就可以透過土豆網觀看,隨著電視節目聲名大噪,出版的期刊亦為大陸地區民眾所熟知,因此恐難脫大陸人民混淆此『女人我最大』非彼『女人我最大』之虞,該大陸業者顯然是有惡意搶註攀附『女人我最大』商標聲譽。

同樣的狀況也曾經發生在『台灣啤酒』、『中華電信』、『永慶房屋』等知名品牌。

後來這個問題是怎麼解決的呢?

我國企業的著名商標在大陸地區遭搶註時,由於大陸地區幅員廣闊,即使能夠提出商標在台灣是廣泛使用的著名商標事證,要被認定在大陸地區也具有高知名度,可想而知,是相當困難的。

台灣的『女人我最大』雖然對大陸搶註的商標提出異議,但並未成功,後來是經智慧財產局透過兩岸商標協處機制,請陸方正視台灣企業商標遭惡意搶註的事實,才在異議復審程序中獲得平反。

這是今年度發生有趣案例。

因此提醒台灣業者,著名商標在大陸地區遭搶註時,除了檢送商標在兩岸及各國廣泛使用的事證外,更要舉證證明搶註人是惡意行為。

此外,如果是圖形商標,最好能到大陸地區作著作權登記,商標權益才能有效保護。如有需要兩岸商標協處機制提供協助,也可以直接聯絡智慧財產局喔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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